終於可以好好寫寫我們三個了

 

 

首先我要說

不是我在噁心唷

我是真的真的很愛你們

 

 

在爭鮮的日子

雖然我都很神經大條

也很享受被你們欺負,哈哈

(當然不是真的欺負啦)

 

 

但你們真的是我遇過最好玩的同事了

 

 

那天我們一起去楠梓新開的New House

生意好的受不了 (比爭鮮還好了吧我想)

 

 

而且怎麼可以那麼的好吃呢

 

 

吃的不亦樂乎

 

 

還有妳這個小美人

要天天開心的喔

 

 

最後我想說的是

認識你們「爭」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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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小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